惟勞工保險條例所謂之保險事故因生育給付、傷病給付、醫療給付、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有所不同,而失能給付之保險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3條、第54條所示,係指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者而言,而非造成失能之「傷害或疾病」(此係傷病或醫療給付之保險事故)。
目前分類:社會保險 (494)
- Dec 18 Sat 2010 09:23
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應以病症固定時之標準為準(下集)
- Dec 16 Thu 2010 11:36
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應以病症固定時之標準為準(中集)
- Dec 14 Tue 2010 11:48
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應以病症固定時之標準為準(上集)
吳○佳以濟宏企業有限公司為投保單位,為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以民國(下同)97年4 月13日受有上顎骨骨折、臉部撕裂傷傷害,經治療1 年後,症狀固定,於顏面遺存5.5 公分線狀痕為由,而於98年5 月14日(勞保局收文日期)檢據申請「顏面顯著醜形」失能給付。
- Dec 10 Fri 2010 08:04
勞保薪資以多報少,負責人被判刑?(下集)
復參諸同條例第10條第3項之立法理由「為避免投保單位將不合規定之人員申報投保,配合加強查核工作之需要,酌增查核範圍及查對資料」所示,顯見中央勞工保險局承辦人員,對於投保單位申報之員工薪資額,尚有實質之審查權責,並非一經申報即予登載甚明。
- Dec 08 Wed 2010 08:31
勞保薪資以多報少,負責人被判刑?(中集)
金聖益公司因經營不善,負責人游○麟於96年間,將金聖益公司所營業務移轉予中科公司接手,員工則轉至中科公司任職,被告李○鋆為降低投保單位中科公司每月應負擔之勞工保險保險費,基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於96年12月1日,為到職之勞工廖○樟申報加保勞工保險時,明知廖○樟之每月薪資為3萬元,屬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所列第14級之範圍,其月投保薪資應為3萬零300元,竟向勞保局申報廖○樟之月投保薪資為1萬7280元之不實事項,減少中科公司對於勞工保險費用之支出,足生損害於勞工廖○樟及勞保局對勞工保險管理、投保薪資額申報之正確性,因認被告游○麟、李○鋆涉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云云。
- Dec 06 Mon 2010 07:55
勞保薪資以多報少,負責人被判刑?(上集)
- Dec 04 Sat 2010 09:21
重殘請領勞保失能給付後遭退保,勞保年資歸零(下集)
- Dec 02 Thu 2010 08:10
重殘請領勞保失能給付後遭退保,勞保年資歸零(中集)
另依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精神、神經障害」障害系列第5障害項目「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為第1等級殘廢,給付標準1,200日;第6障害項目「中樞神經系統機能之病變,引起截癱或偏癱,致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需人扶助者。」為第2等級殘廢,給付標準1,000日;第7障害項目「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為第3等級殘廢,給付標準840日。
- Nov 30 Tue 2010 11:08
重殘請領勞保失能給付後遭退保,勞保年資歸零(上集)
- Nov 27 Sat 2010 15:05
台電夜點費需要計入健保投保金額計算嗎?(下集)
核二發電廠發給夜點費,為因環境、時間等特殊工作條件而對勞工所增加之現金給付,其本質不僅係該值班時段之勞務對價,且形成為固定常態工作中可取得之給與,同時為勞工因提供勞務所得之報酬,其具有「勞務對價」及「經常性給與」之屬性,自為工資,經核於法無違,適用法規並無不當。
- Nov 25 Thu 2010 07:58
台電夜點費需要計入健保投保金額計算嗎?(中集)
- Nov 23 Tue 2010 08:33
台電夜點費需要計入健保投保金額計算嗎?(上集)
中央健保局於民國95年7月執行投保金額查核案時,發現核二發電廠所屬員工之投保金額與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有落差,以95年7月27日健保北承二字第XXXXXX號函通知核二發電廠,自95年8月1日起調整該單位所屬員工健保投保金額。
- Nov 20 Sat 2010 09:02
音樂老師上課途中至圖書館查詢資料被撞,申請勞保職業傷害(下集)
稽之卷附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甲○○所繪之路徑簡圖及網路電子地圖等件以觀,顯示甲○○於98年6 月5 日之事故發生地係桃園縣龜山鄉○○路○段○○○路口處,參酌甲○○以搭乘客運及步行之交通方法,堪認事故地乃甲○○往返於居住處所及就業場所時所應經之地點。
- Nov 18 Thu 2010 08:19
音樂老師上課途中至圖書館查詢資料被撞,申請勞保職業傷害(中集)
- Nov 16 Tue 2010 09:58
音樂老師上課途中至圖書館查詢資料被撞,申請勞保職業傷害(上集)
- Nov 06 Sat 2010 08:13
業務主管被考核為業務代表,其勞、健保被轉出有無道理?(下集)
- Nov 04 Thu 2010 08:00
業務主管被考核為業務代表,其勞、健保被轉出有無道理?(中集)
又勞保局94年9月8日保退一字第09410058560號函,亦明揭: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係在職強制性保險,除非員工離職不從事工作,否則不得申報退保,貴單位(指南山人壽)已申報加保之外勤保險業務主管(業務主任、專員)人員,渠等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如未改變且仍在職,依規定不得申報退保等語。
- Nov 02 Tue 2010 07:51
業務主管被考核為業務代表,其勞、健保被轉出有無道理?(上集)
- Oct 09 Sat 2010 07:53
業務員發生車禍,主張係執行職務所致?(下集)
Ⅳ、據卷附台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太麻里分駐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所載,甲○○當日發生車禍時間為「96年10月20日17時30分」,發生地為台9 線408.8 公里(按:約位於台東縣知本)。
- Oct 07 Thu 2010 07:08
業務員發生車禍,主張係執行職務所致?(中集)
I、本件據卷附勞工保險局高雄縣辦事處業務訪查紀錄,鉅澧達有限公司會計李○麗於97年6 月2 日受訪時稱略:「本單位係從事木材合板之買賣工作,平時係由本人及配偶邱○通(即負責人)、兒子甲○○等3 人共同經營,因屬家庭式公司,故甲○○之工作並無明顯區分外勤或內勤人員,邱君之主要工作內容為外出送貨、洽訪客戶及收款等,事故發生於96年10月20日下午4 、5 時左右,當日上午7 時從自宅出發至台東市○○路84號(東泰建材五金行)拜訪及收款,因邱君喜好騎乘250CC 之重型機車,故當日騎乘重機前往,而未驅車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