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稅務規劃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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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法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越有錢的人,關聯性越大。平日若能保有一些稅法的相關常識,不僅可以減少稅負的支出,增加結餘部位,如能再善加運用理財規劃,則定能增加人生的豐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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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法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越有錢的人,關聯性越大。平日若能保有一些稅法的相關常識,不僅可以減少稅負的支出,增加結餘部位,如能再善加運用理財規劃,則定能增加人生的豐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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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法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越有錢的人,關聯性越大。平日若能保有一些稅法的相關常識,不僅可以減少稅負的支出,增加結餘部位,如能再善加運用理財規劃,則定能增加人生的豐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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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法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越有錢的人,關聯性越大。平日若能保有一些稅法的相關常識,不僅可以減少稅負的支出,增加結餘部位,如能再善加運用理財規劃,則定能增加人生的豐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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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決的理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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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場景,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家中遇到長輩過世,因為稅務的因素,或是喪葬費的準備,其配偶或是子女都習慣先將金融機構帳戶內存款提領出來,等到申報遺產稅時,再視情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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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行政法院法官判決甲君敗訴的部份理由,或許可以作為各位網友的借鏡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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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君於民國83517日 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並於同年519日將現金轉存於其配偶王○發之姪女王○萍11,818,170元、王○發之胞兄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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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逃稅與節稅的案例之後,我們來看一個被國稅局認為避稅的案例,這也是我另一個部落格前一陣子所寫的『死亡前投保人身保險,國稅局要課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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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則浮報捐贈金額的事件屬於逃稅案件,各位朋友應該都可以輕易的分辨出來。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件政府帶頭示範的節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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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稅、避稅與逃稅,許多人都搞不清楚其中差異,尤其是節稅與避稅更是一線之隔,要如何拿捏的準,更是不容易。今天我就將兩則最近所發生的新聞,讓各位朋友體會體會其中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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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中國時報5月14日的報導,各位可以看出哪裏有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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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孫先生主張他們的移轉是因為買賣,並非贈與。只是最後並未收取款項罷了,所以應該符合上述『視同贈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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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台灣大哥大董事長孫道存,在中華電信一家獨大時,帶領台灣大哥大闖出一片天。但是經營企業的成功,與身處上流社會之頂端,卻仍有其罩門,就是對於稅務的輕忽,導致日前被稅捐機關補稅並加罰一倍,總計約1.38億元就這麼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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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是保險從業人員,相信一定會有很強烈的感受,針對稅捐機關的觀點,我個人是非常不認同。雖說各保險公司的合約精神、制度、管理方式均不相同,但是我所知道的ㄧ些公司(包括南山),最起碼Richard是支持其所得應歸類為執行業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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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遺憾的是結果全軍覆沒,法官認同稅捐機關的看法,對於擁有保險代理人執照的李○○,法官認為其獲取所得內涵與保險從業人員並無不同,判決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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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對於許多受薪民眾而言,或許感覺不出來有多大的差別,但對於高所得之人,差別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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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面額(10元)減除取得成本之差額,為財產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而成本部分因為○○無法提出,所以稅捐機關就以每股10元認列劉○○的財產交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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