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信託園地 (68)
- Dec 09 Thu 2010 09:52
連動債投資人訴訟,荷蘭銀行敗訴(中集)
- Dec 07 Tue 2010 12:15
連動債投資人訴訟,荷蘭銀行敗訴(上集)
- Nov 06 Sat 2010 08:18
信託土地屬無償供公眾通行之土地,遺產時價如何認定?(下集)
- Nov 04 Thu 2010 08:06
信託土地屬無償供公眾通行之土地,遺產時價如何認定?(中集)
(第3項)第1項所稱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依第3條之2第2項規定應課徵遺產稅之權利,其價值之計算,依左列規定估定之:一、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權利者,該信託利益為金錢時,以信託金額為準,信託利益為金錢以外之財產時,以受益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之時價為準。」
- Nov 02 Tue 2010 08:09
信託土地屬無償供公眾通行之土地,遺產時價如何認定?(上集)
甲○○之被繼承人趙○美貞於民國93年11月28日死亡,甲○○辦理遺產稅申報,原列報坐落桃園縣龍潭鄉○○○段287-200、288-21、288-345地號等3筆信託土地(下稱系爭信託土地)不計入遺產。
- Oct 02 Sat 2010 08:42
信託有害債權,債權人申請法院撤銷(下集)
系爭契約第17條第1 項約定:「甲方(即乙○○)應於鷹架拆除完成後,將貸款所需證件交乙方(即祥麟建設)指定之土地專業代理人向銀行辦理對保手續並向銀行開立帳戶。…用以繳納甲方應付未付之房屋土地款。」,第6條第4款約定:「如甲方之應繳期款延遲至使用執照核發1 個月後,且經乙方以存證信函催繳而未繳款者,視同甲方違約,且同意依第24條違約之處罰規定辦理,並得將已過戶予甲方之所有權人名義回復予乙方…。」,第24條第2項則約定:「…屬甲方違約時,乙方得以甲方違約為由解除本約,並得要求沒收甲方已付價款;如產權已移轉予甲方,則甲方應無條件配合回復產權予乙方…。」。
- Sep 30 Thu 2010 09:15
信託有害債權,債權人申請法院撤銷(中集)
- Sep 28 Tue 2010 09:43
信託有害債權,債權人申請法院撤銷(上集)
乙○○與戊○○於94年6 月10日簽署系爭合夥契約,約定各出資900萬元,共同投資台東市○○段1729 地號、1741地號土地新建工程(下稱台東建案),並成立祥麟公司,由戊○○為負責人,而乙○○於94年5月間至8月間先後給付投資款共900 萬元予戊○○。
- Aug 25 Wed 2010 08:11
信託財產可以強制執行嗎?(下集)
丙○○另主張依系爭信託契約第3 條約定,系爭信託契約應於支付本案各項費用後終止云云。然查,該條約定係信託契約存續期間之約定,並未排除契約當事人間之合意終止,是丙○○持上開約定,主張系爭信託契約應於支付本案各項費用後終止云云,亦不足採。
- Aug 24 Tue 2010 09:28
信託財產可以強制執行嗎?(中集)
至於丙○○主張日盛商銀曾於97年5月5日及9 日撥款予丙○○云云,並提出系爭信託專戶每日進出明細表為證。然觀諸該進出明細表所示,日盛商銀係撥款予菳鑫公司,並非直接撥款予丙○○,再參以丙○○所提出之工程進度查核報告書及日盛商銀提出之撥款委託書,可見日盛商銀係依菳鑫公司之請求而撥款,並非丙○○請求撥款,而菳鑫公司之所以得請求撥款者,係因系爭信託契約第5條第5項約定之故,與丙○○之債權是否為處理系爭信託事務之權利無關,丙○○上開主張,亦不足採。
- Aug 23 Mon 2010 10:07
信託財產可以強制執行嗎?(上集)
乙○○與菳鑫公司為就乙○○所有坐落臺北市○○區○○段688、688-1、688-2地號3筆土地(下稱688號等3筆土地)上合作興建住宅大樓,於民國93年12月29日與日盛商銀簽訂不動產信託契約書(下稱系爭信託契約),由游○景將上開土地信託登記予日盛商銀,並設立第00000000000000號信託專戶(下稱系爭信託專戶)。
- May 15 Sat 2010 09:31
連動債投資人向銷售機構提起訴訟(下集)
又查,「從甲○○97年1 月18日開始購買系爭連動債,到97年9 月中旬雷曼兄弟破產,中國信託是否有通知甲○○雷曼兄弟財務狀況不善等相關資料?」中國信託固辯稱:「雷曼兄弟倒閉的發生是非常突然的,當時大家都是很震驚,系爭連動債甲○○投資之後,中國信託公司每個月都有寄發月結單,告知甲○○系爭連動債的淨值。」
- May 13 Thu 2010 07:31
連動債投資人向銷售機構提起訴訟(中集)
可知,銀行業務人員須具備 通過信託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書;以及 符合銀行業務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其中任1 款之資格條件,始得向投資大眾推介連動債等衍生性金融商品。
- May 11 Tue 2010 19:23
連動債投資人向銷售機構提起訴訟(上集)
- Apr 17 Sat 2010 14:01
『信託』VS『保險受益人』(下集)
- Apr 15 Thu 2010 08:49
『信託』VS『保險受益人』(中集)
上述三份保單所示保險金受益權實屬乙○○法轉讓之權利,甲○○與乙○○訂之系爭信託契約,既以上開保險金受益權作為信託標的,則系爭信託契約有關保險金受益權轉讓之信託行為,自因不具可讓與性而無法有效成立,甲○○與乙○○訂之系爭信託契約,形式上雖以保險金受益權作為信託標的,然在保險事故未發生前,卻係為迴避強行法規之適用,以迂迴方法達成轉讓人身保險契約之相同效果行為,實為脫法行為,依據民法第71條及信託法第5條第1款規定,自屬無效,且縱系爭信託契約未違反強制規定,然因系爭信託契約之約定顯有道德風險之虞,依民法第72條及信託法第5條第2款規定,亦應為無效。
- Apr 13 Tue 2010 19:18
『信託』VS『保險受益人』(上集)
- Sep 25 Fri 2009 09:19
透過銀行的特定金錢信託,能否被強制執行(下集)?
而信託受益權係於信託行為生效後隨即發生,係自信託財產所分出之獨立權利,非信託財產之「代位物」,不屬信託財產之範圍,此由受益人得將受益權讓與、拋棄(信託法第17條第2項、第20條、第40條第3項參照)等權利至明,益見信託收益分配之受益權,確與信託財產有間,故賴○俊依據其與花旗銀行所訂立之契約,所得行使「請求轉換、贖回或收益分配」等權利,既係基於信託關係而取得,仍屬於「信託受益權」,花旗銀行抗辯回贖權、基金轉換權及收益權非信託受益權,自不可採。
- Sep 23 Wed 2009 13:22
透過銀行的特定金錢信託,能否被強制執行(中集)?
按受益人因信託之成立而享有信託利益;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享有者,委託人或其繼承人得隨時終止信託;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之歸屬,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受益人、(二)委託人或其繼承人,信託法第17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第65條分別定有明文。
- Sep 22 Tue 2009 00:23
透過銀行的特定金錢信託,能否被強制執行(上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