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gy問到:


想請問您  之前我購買一間房子,又拿這間房子向銀行辦理二胎借款,因付不出房貸而被法拍,可是法拍之後的款項不足之前所貸的款項。可想而知,我的所有的動產及不動產都會被受到影響〈目前是無力償還〉,想問的事,我的人壽險的部份,我的繼承人也算是繼承我的遺產嗎?如果不保人壽險又擔心意外事件,是否有其他的辦法呢?



 


Richard 答覆如下


Maggy 您好


    有關您的人壽保險部分,如果您有指定受益人(包括姓名與身份的指定),依據保險法第112條的規定(附註一),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也就是說您所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拿到這筆保險金而不用擔心被債權人扣押。


    但是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依據保險法第113條的規定(附註二),就會被列入被保險人遺產。不僅有遺產總額計算的問題,當然還有您擔心被扣押的問題。


    至於您提到的意外險部份,根據保險法第135條規定(附註三),比照人壽保險處理。不知這樣的回答,是否解決了您的疑惑呢?


 附註一:


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附註二:


保險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附註三:


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於傷害保險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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