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gy問到:
想請問您 之前我購買一間房子,又拿這間房子向銀行辦理二胎借款,因付不出房貸而被法拍,可是法拍之後的款項不足之前所貸的款項。可想而知,我的所有的動產及不動產都會被受到影響〈目前是無力償還〉,想問的事,我的人壽險的部份,我的繼承人也算是繼承我的遺產嗎?如果不保人壽險又擔心意外事件,是否有其他的辦法呢?
Richard 答覆如下:
Maggy 您好:
有關您的人壽保險部分,如果您有指定受益人(包括姓名與身份的指定),依據保險法第112條的規定(附註一),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也就是說您所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拿到這筆保險金,而不用擔心被債權人扣押。
但是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依據保險法第113條的規定(附註二),就會被列入被保險人遺產。不僅有遺產總額計算的問題,當然還有您擔心被扣押的問題。
至於您提到的意外險部份,根據保險法第135條規定(附註三),比照人壽保險處理。不知這樣的回答,是否解決了您的疑惑呢?
附註一:
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附註二:
保險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附註三:
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於傷害保險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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