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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財計畫

賴厝國小 四年級  游●●

 

    三年級的時候,老師說四年級的時候就可以有自己的薪水,當時大家的心情都很期待又開心。後來暑假放完之後我們也有了自己的薪水。

    我拿到自己的薪水之後,我急著想去炫耀,回家之後我跟哥哥、姊姊說了之後,哥哥、姊姊都很羨慕我有薪水可以功課減半、買樂透、玩電腦遊戲、買二手玩具。哥哥、姊姊聽了之後,也想要給我們老師教。

    老師說我們不能一直花錢,所以如果想要有多一點錢花的話,就要字寫漂亮一點或當班長或當銀行家。可是那些我都不能做,所以我只好不要亂花錢了,可是我可以買樂透或是買座位收租金,待廢乾電池和帶舊玩具來賣。

    我預計在十一月份要賺十萬元,可是不知道有沒有可能賺十萬元,如果可以我想要買座位,班長職位、當銀行、功課減半、玩線上電腦遊戲或賺更多的錢。這樣上學對我來說就更有趣了,我希望我還可以當班上最有錢的大富翁。

    從玩這個金錢遊戲中,讓我對金錢又更進一步的認識。金錢必須靠我們努力付出才能獲得,我們更應該好好的利用它,把它花在應該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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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惠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