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天汲汲營營、辛苦打拼,為的就是圖個溫飽,全家平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子女學業(事業)不落人後,如果萬一領先同儕,自然是最好的;自己事業(工作)安穩順利,當然最好有加薪、升遷的機會;退休金不僅有著落,最好還要夠用到蒙主寵召的那一天;鄰里間敦親睦鄰,隔壁最好住著林志玲…。
阿扁總統不是常說『希望最美,有夢相隨』嗎?有希望才能有生活的動力,而要知道自己的希望、夢想是不是有機會達成,先要了解整個社會的真實狀況,才不至於坐井觀天。我們來看看行政院主計處所發布的94年家庭收支調查,家庭平均每戶所得與其組成項目,請看表一:
表一 單位:元 / 月
項 目 | 金額 | 比重% |
家庭平均每戶所得 | 94,470 | 100.0 |
薪資所得 | 52,377 | 55.4 |
產業主所得 | 13,657 | 14.5 |
財產所得 | 13,479 | 14.3 |
移轉收入 | 14,957 | 15.8 |
趕快算看看,自己的家庭月所得是在94,470元之上,還是之下呢?
看完家庭平均每戶所得,再介紹另一個家庭可支配所得。可支配所得=所得收入總計-非消費支出=消費+儲蓄。
台灣所得最低20%的家庭,只分配到6.66%的可支配所得,為歷年來的次低紀錄。94年國人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89.5萬元,按可支配所得5等分位,最高20%家庭平均179.6萬元,最低20%家庭平均29.8萬元,所得差距是6.04倍。
94年的所得差距是6.04倍,與92年的6.03倍高一些,但降低的原因是最低所得組家庭,來自政府社福補助之移轉收入增加所致。所以說貧富差距的問題,還是值得我們留意。要避免被邊緣化,理財就顯得很重要。
朱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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