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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國,一位先生被控殺害妻子。凶器、血液、現場等證據都具全,唯獨就是找不到被害人屍體。而這個案件,經過陪審團長期的審理後,一致建議法官將這位先生判處死刑。


 


    在上訴時,但這位先生的律師告知陪審團,被害人並未遇害,而且待會兒會從入口 處走進來。這位律師請陪審團一塊與他倒數10秒,當大夥屏息倒數「1098… 0」之後,門卻未見打開。


 


    於是,律師要求陪審團不能判他的當事人死刑,他說:「當你們在注視這扇門的同時,表示你們對於被害人的死亡,還存在一些不確定。當你們對於案情還存有一絲絲合理的懷疑時(英美法系),就不能判處死刑。」


 


    遇到這位高明的律師,陪審團只好重新商議。而最後陪審團還是建議判處這位先生死刑。原因是,當所有人都在看這扇門時,這位先生卻沒有看。


 


    百密總有一疏。這位聰明的律師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千方百計想出的脫罪之道,竟然毀在自己當事人的手裡,或許這就是老天有眼吧!看完上述法庭的經典之作後,我們來回顧之前的一則新聞。


 


    屏東有一位父親生前為了治療肝病,用銀行的現金卡借錢買藥,結果最後還是往生了,留下了九萬多元的債務及一位兩歲大的小孩。最後這九萬多的債務就跑到這位外籍新娘與小孩的身上。讓原本經濟拮倨的家庭,更顯得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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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惠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