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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些支出項目不用納入勞工的經常性薪資計算,則上表的費用支出就不會增加,雇主或許還願意支付。但如果支出項目需要納入勞工的經常性薪資計算,簡單的說,雇主每加薪1,000元,其實際成本增加1,160元以上,如果你是雇主,你會大力、用力的給他加下去嗎?還是會想一些變通的方法呢?


 


  許多企業早就開始實施『低底薪,高獎金』的薪資結構靠攏,連製造業也出現類似的薪資結構。這樣的薪資結構除了方便目標管理,對於優秀的勞工還有實際的獎勵效果,最重要的是,雇主的經常性薪資可以下降,自然可以減少上述費用的支出。


 


根據統計,去年14月,工業及服務業經常性薪資只有36,439元,平均薪資卻達51,634元,差距15,000萬元,凸顯非經常性薪資有日漸偏高現象,勞工想拿一分固定的薪水將愈來愈難。


 


所以,身為勞工的朋友,將心比心,設身處地的站在雇主的立場來看新制,相信你會更清楚自己的未來,該如何因應。但如果一昧的站在自己的立場想事情,不僅無法客觀的看清楚事實,最後吃虧的可能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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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惠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