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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說我自身經驗~ 2006/12/01 下班途中~我騎車~因為天色黑暗~我為了閃後面想超我機車的汽車~所以我想騎靠右邊一點~那知道一抬頭我就看到一台小貨車在我眼前~煞車也來不急~就這ㄇ撞上去了~事後我有意識時~我人已經在急診室了~醫生問我知道怎麼發生的經過嗎~我什麼都想不起來~只知道頭很痛臉後來也有縫~腦震盪~全身多處挫傷~住院5~吐不停~事後~我清醒時~才聽警方說:因我撞的小貨車~車暴胎了停到路邊~又沒打警示燈~或放任何警示標~警方判的結果是對方的錯~(那又很黑暗~所以我就撞上去了~機車全毀~人算命大~)對方車子只有保~強制險~我到出院時的花費~健保部分給付1萬多~自費的部份2千多~我記得對方是保~南華的~我看之後的理賠金額~也跟我住院時~繳納的自費金額相同~我不知道這樣算好還不好也~只知道自己半個月內沒工作都在家療養跟住院~所以機車全毀沒理賠~經神上~身體上~心理上~的傷也都沒額外理賠~更別說其他雜78~自能說自任運事不好~之後我應該多看有關這類的書~不然常識不足~怎麼去跟對方~理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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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惠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