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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chard96116日有發表過一篇文章,標題為『誰是真正的受益人?』,沒看過的人,可以自己去找。


 


    這個案件,被保險人的元配陳女最後打贏訴訟,取得保險金,然而卻發生了案外案,被頻果日報在213日刊登出來。


 


    內容大意是被保險人前妻陳女在被保險人(前夫)死亡後,與前夫妻子爭理賠金,因沒錢打官司,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義務律師林○源打贏二審官司後,陳女簽下一紙委託書,寫明收取理賠金兩百萬元,其餘全歸林的酬金。


 


    據報導陳女最後獲賠兩百九十六萬元,然而陳女卻因之前簽下的委託書,所以只收到理賠金兩百萬元,林○源律師獲得九十六萬元的酬勞。


 


    陳女事後得知此訊息,除了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投訴外,並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林○源律師詐欺。



   
而隔天的新聞中,記者亦有電話訪問林○源律師,林○源律師對於陳女的舉動,亦表示會對陳女提出毀謗的告訴。


 


    此案件最後發展的結果,實在令人遺憾。陳女雖打贏保險金官司,卻又牽涉到其他的官司,真是麻煩ㄚ!


 


    Richard建議各位朋友要簽署任何文件,都要仔細看清楚,事前花些時間看清楚條款,事後可以避免多更多的時間來解決爭端。


 


    另外,關於保險理賠訴訟的案件,建議找有相關經驗的律師,可避免自己被當成訓練品。Richard的好朋友,也是『哇靠!告贏才理賠』、『理財孩要等多久』兩本書的法律顧問廖瑞鍠律師,本身是多家保險公司的法律訴訟代表,保險訴訟實務經驗相當豐富,做人亦相當務實,Richard在此推薦給各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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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惠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