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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上午: A小姐車子停在路邊收費停車格,停得很好,完全在停車格線內,之後去摩斯漢堡吃早餐,點完餐坐下來沒幾分鐘,就接到先生的來電,告知警察剛來電(車主登記為先生),說車子被撞,於是A小姐匆忙趕到停車地點,整個人傻眼,因為車子被另一輛車從左後方直接撞擊,整輛車往前撞壞右前方的變電箱外,車子前半部整個騎上變電箱。

 

警方至現場了解後,還原車禍當下狀況,肇事車主B男性在車輛行進間,突然昏迷,於是無煞車的直接右偏撞上A車。因變電箱損壞,導致整排商家停電,於是緊急通知台電前來搶修。

 

當下現場是一片混亂,事故車輛、警車、台電工程車全在現場,動彈不得。因為必須要先將肇事B車拖離現場,被撞擊的A車才有辦法拖吊,A車拖離後,台電工程人員才有辦法維修變電箱。在B車拖吊車來之前,警方也很盡責的協助交通管制,讓雙車道只剩一個車道可順利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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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車投保狀況:

A車:八年車,投保南山產險車體險。

B車:無酒駕,投保泰安產物第三人責任險。

雙方都第一時間報出險了。

 

處理過程:

泰安產物理賠員電話關懷A小姐,並表明說該車輛初估殘值約12-15萬元,看起來修復金額大於殘值,鼓勵車輛報廢,直接拿保險金。

 

該車輛從購買至事故日,都是在原廠保養,且車況良好,里程數跑得很少,停在路邊吃個早餐就發生要決策車輛是否要報廢?對A小姐而言,情何以堪。但只能回過頭來安慰自己,事故發生當下,幸好自己不在車上,避掉受到驚嚇與身體受傷的風險。

 

因為對於自己的愛車有感情,且此次事故看似嚴重,但整體車室與骨架並未傷到,所以決定維修。

 

南山產物理賠員告知A小姐,該事故南山產物車體險全損的最高理賠上限為198,000元,理賠完後,保單退保。

 

此時策略當然是由泰安產物的第三人責任險來理賠,對A小姐是最為有利。

 

之後A小姐至車廠與專員探討後續處理程序,車廠專員提到與泰安產物溝通時,泰安產物透漏約可以理賠25萬元,但與車廠初估的修理費用28萬元雖有距離,但通常車廠會給保險公司大宗採購的折扣優惠,應該有機會再將距離拉近。

 

 3月2日:A小姐簽同意書讓車廠拆解車輛進一步仔細評估車輛維修細項。

 

3月8日:A小姐再去與車廠討論,車廠估出來的詳細維修費用為26.1萬元,折扣後金額為242,802元。但此時遇到一個問題,泰安產物一直不明確表示同意理賠此金額,甚且表示希望由南山產物先啟動理賠,之後再代位向泰安產物求償,而此時泰安產物的理由是初判表未出來前,泰安產物無法後續的行政程序。

 

這是真的理由嗎?

 

A小姐於是鄭重地告知B車主,希望泰安產物能盡快處理,否則A小姐無代步車的困擾,後續或許會累積成雙方理賠的另一爭點。

 

3月9日:在B車主的壓力下,泰安產物與車廠達成協議,以 22萬元的金額包修到好。

 

4月18日:車子終於修好了,A小姐至車廠取車並簽和解書。

 

對於一輛開了八年的中古車,雖然遇到不願意發生的事件,但經過維修後,整台車輛將近15萬元的零件更換新品,且更換的新品原廠保固一年,只能以此聊表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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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惠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