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區國稅針對轄區的投資型保單、年金保險保單,紛紛以實質課稅及公平課稅原則的名義,對繼承人課徵遺產稅,搞得購買此類保單的客戶、從業人員與保險公司人心惶惶。甚至造成部會間(金管會與財政部)的看法嚴重分歧。
這樣子的搞法,南區國稅局局長肯定將來前途不可限量,要與我們的教育部長杜正勝齊名,相信更是指日可待。
藍綠對決已經不是新聞,部會首長各幹各的,各自對於法令有著自己獨特的ㄧ套見解,上至總統,下至部會首長、各級機關,乃至人民亦被教育成向『白賊七』看齊。這樣的政府體制,這樣的行事風格,難怪社會風氣會如此混亂,人民的價值觀混淆。
以下就是最近關於南區國稅局的傑作,大家來公評公評吧!
林○騰90年6月7日 至91年12月21日 期間,因胃造廔管需替換,住院6次,且林○騰因過去中風,無法行動及表達。
林○騰生前於90年6月26日 以躉繳方式向南山人壽公司投保南山即期年金保險,並繳納保險費4,991,360元,指定身故受益人為林○堂及林○卿(被繼承人之子)。
林○騰於92年3月21日死亡,林○堂及林○卿於92年9月19日辦理遺產稅申報,列報遺產總額為新臺幣46,298,827元,經原處分機關初查依其申報及查得資料,核定遺產總額為49,278,900元、遺產淨額35,197,965元及應納稅額9,308,328元,除補徵稅額外,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5條規定,按所漏稅額2,074,829元處1倍之罰鍰2,074,800元。
林○騰的遺產稅申報案件,除了有南山人壽公司南山即期年金保險有爭議外外,另外還有死亡前2年贈與現金及罰鍰等項目。但我們只把焦點放在保險這個項目上。
而南區國稅局所據以課稅的理由,Richard說給各位聽。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