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斬釘截鐵回答說:「不可以因為沒有人看到就說要帶回去。不要忘記,上帝在看啊!祂知道我們做了什麼。」說著,隨即與孩子捧起那條魚,將它放回河裡去。孩子眼裡含著淚水望著大魚離去,沒有再說一句話,默默跟著父親收拾起釣具回家了。
十多年後,這個孩子成為一位口碑很好的律師。在他的事務所會客廳裡掛著一幅匾額,寫著:「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出自聖經馬太福音五:37)
每個來找他辦案的人,他都要求當事人必須先讀一次這句話,然後對他們說:「若是被我發現你有隱藏案情,或是不誠實,我會立即拒絕為你辯護。因為我無法替不誠實的人伸冤,那會違背我的信仰良知。」
想想,如果您是那位釣到大魚的孩子父親,會要求孩子把魚放回河裡嗎?還是當孩子要守法守規,而打算將魚放生之際,您卻反過來告訴孩子:「沒關係,我們是在四點以前釣到的,而且又沒有人看見,這條魚應該是我們的。」
在美國和加拿大許多河川和海邊可垂釣之處,都會豎立一塊牌子寫著開放垂
釣的時間,並且提醒釣客注意,釣起來的魚若是超過手掌,就要將之放回去。一般來說,人民守法的觀念甚強,也都會注意警示牌上規定的事項。
有台灣的移民看準了這點,經常會帶著幼小孫子跟著去釣魚,這樣每當釣起來的魚,就往孫子的手掌上比一比,幾乎每條魚都比孫子的手掌大,於是甚少有落竿之魚可被放回河川,大多數被釣起來的魚都一條條地往冰袋裡放,心裡很有成就感,還認為美國人和加拿大人都很笨。
這裡不是強調外國的月亮比較圓,而是憂心台灣的法治觀念、道德觀念如果無法扎根,大人無法以身作則,則未來的希望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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