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是最近很夯的話題,許多傳媒也很用心的幫民眾解惑,Richard也將我看到的一則資訊與大家分享。
以下是10月27日經濟日報所刊登的訊息(咖啡色部分),先讓大家看看其內容:
勞保年金Q&A》在陸企工作 無法加入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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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我有一年多沒工作,之前投勞保已有19年了,現在勞保年金制出來,權益會受到影響嗎?到我滿50歲時,勞保已經30年了,可否一次領勞保,年金一定要等到60歲嗎? 答:勞保年資在新制上路後都是可以累計的,今年10月後,若仍處於無工作狀態,將自動被計入國民年金加保對象。往後若找到工作,仍繼續累積勞保年資;沒工作時,累積國保年資。 不論要領一次金或月領年金,都得等到60歲,否則最快在55歲起可領減額年金。明年元旦新制上路後,因為你的勞保年資超過15年,可自由選擇請領方式。 |
記者的回答,可能礙於篇幅關係,所以有些部分稍微簡化了。Richard再加以補充。
事實上在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還是保有舊制請領一次老年給付的權利,其規定也未變更,規定如下:
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
者。
二、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三、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
四、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五、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
者。
所以依照讀者來信,這位讀者年紀為51年次以後。到他滿50歲時,勞保已滿30年,是符合上述第四款規定,當然有權利可以選擇申請一次老年給付45個月。只是他若要申請老年年金給付,最快60歲才可以請領(減額年金)。
而記者所言老年一次金或老年年金給付,都得等到60歲,最快55歲才可以請領,是針對98年1月1日新納保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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