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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寶在虹海公司服務了30年,從開始被稱呼『小寶』,到現在被稱為『老寶』,感嘆真是歲月催人老ㄚ;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老寶』雖不得不承認歲月無情,但對於旁人稱呼他『老寶』時,會很堅持的告訴新朋友是『老寶』,而不是『老鴇』喔!


 


    小寶951230日 退休時,共領了600萬元的退休金,他請我幫他算算要繳交多少的個人綜合所得稅?那時候我問他,虹海公司預計什麼時候要支付退休金,他說1231日 ,我馬上告訴他,請公司晚兩天再匯款,『老寶』百思不得其解的問『為什麼?』


 


    各位朋友知道我為什麼會這麼做嗎?這樣一個晚兩天的動作,可以為『老寶』帶來什麼樣的實質利益呢?請聽我道來。


 


    目前我國退休金的課稅方式,是採取定額免稅的方式,規定在所得稅法第14條的第9類所得,內容如下:


第九類:退職所得: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及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等所得。但個人領取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儲金之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


一、一次領取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


            零。


(二)超過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


            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退職服務


            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


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五萬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三、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金額,應依其


        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


 


    所得稅法第14條第四項規定,第一項第九類規定之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百元數四捨五入。其公告方式及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準用第五條第四項之規定。


 


 


怎麼退休最有利?(下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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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惠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